事故分类等级划分及责任人量刑(事故分类等级划分及上报标准)

导读大家好,小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事故分类等级划分及责任人量刑,事故分类等级划分及上报标准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吧,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1

大家好,小问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事故分类等级划分及责任人量刑,事故分类等级划分及上报标准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吧,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1、1.事故分类等级根据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至10人死亡,10至5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二.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隐瞒事故。

4、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效率。

6、工会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大家看了会喜欢。